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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22
《红楼梦评论》第一卷 "人物篇" - 秦可卿 (全文) - [《红楼梦评论》第一卷节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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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可卿身上有很多谜。一是她的死,书中的描述有些不清不楚,令人起疑。二是焦大的话,涉及一些触目惊心、但又尽人皆知的秘密,给读者提供了不少想象空间。三是秦可卿本人有一些奇怪的特点:“心重”、心细,却又很爱玩乐。她涉及爬灰等家丑,但又有宽厚待下、怜贫惜老的好名声,受到贾母乃至“全族”宠爱。这些模棱两可、互相矛盾的特点,使读者一时理不清头绪,不能确定秦可卿到底是哪一类人,所以对她产生了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。
我觉得,秦可卿实际上并不复杂,只是作者不愿把一个淫妇写得太过直白而已。贾府最为淫乱的女子就是秦可卿。而且她是一个很有“品味”、很“时尚”、很“前卫”的淫妇。在任何时代和环境下,这样的淫乱女子都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,让人不能轻易识别庐山真面目。
很多人认为,她和公公贾珍私通是被逼无奈。我个人认为,她是主动的一方,而且养小叔子的也是她。证据有五:一、她的为人。二、贾珍的哀痛。三、焦大的话。四、学堂风波。五、判词。
一、秦可卿的为人
首先,房间的摆设多少能反映一些人物的内心世界。黛玉房间里摆了一屋子书。宝钗的屋子如雪洞一般,素气得令人发寒。宝玉屋子则十分精致:
四面墙壁玲珑剔透,琴剑瓶炉皆贴在墙上,锦笼纱罩,金彩珠光,连地下踩的砖,皆是碧绿凿花。(第四十一回)秦可卿的卧室是什么样呢?书中引用了历史上一连串有名的淫乱、“时尚”的女人及她们赖以成名的器具。请看第五回:
刚至房门,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而来。宝玉觉得眼饧骨软,连说“好香!”入房向壁上看时,有唐伯虎画的《海棠春睡图》,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,其联云:嫩寒锁梦因春冷,芳气笼人是酒香。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,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,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。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,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。宝玉含笑连说:“这里好!”秦氏笑道:“我这屋子大约神仙也可以住得了。”说着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,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。贾珍再怎么逼迫秦可卿,也不至于去干涉她卧室的摆设。就算干涉,他也没有这么高的“艺术”和“装修”水平。这种布置,只能是秦可卿自己的行为,是她内心世界的反映。看到宝玉对她房间的欣赏,她说了句“我这屋子大约神仙也可以住得了”,是不是有些自豪感?是不是可以说明这屋子是她自己精心设计的作品?这种“时尚”或“前卫”反映出秦可卿颇有“品位”。她亲自给宝玉展衾、移枕,这在今日都不是正常的礼节。她随便就做出来了。似乎有些宝玉对平儿的那次“尽心”的意思。之前还有嬷嬷指出,叔叔不该进入侄儿媳妇的卧室。她以宝玉年纪小搪塞过去。这种种表现,都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,至少是个比较随便的女人。
其次,和凤姐非同一般的交情,也说明了秦可卿的为人。我认为,这交情源于她们的两个共同爱好:
1、找个小男人来取乐
凤姐是个豪杰,玩小男人主要是为了挑战男权,为女人争口气,不一定真有性关系(贾琏换姿势她不适应,平儿的证明兼推崇),而秦可卿则是偏重性享乐的。其卧室的陈设就是很好的说明,尤其是见了宝玉的那样子,引入卧室,亲自铺床,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。宝玉对平儿、香菱的那种体贴入微,乃是神瑛本性,独步千古,而秦可卿这次“尽心”,又算什么呢?难道也算“意淫”吗?难道只是为了讨好宝玉,以讨好凤姐和贾母吗?答案只能是一个:此人不地道,可以说有一种骨子里的淫荡,举手投足之间都能带出来。2、“雀儿捡着旺处飞”
两人都挺会抓关键。贾母是荣府的关键,凤姐百般奉承贾母,得宠后,正经婆婆也不能拿他怎样。贾珍则是宁府的关键,秦可卿勾引贾珍后,也就摆脱了公公、婆婆、丈夫三大约束,可以说是获得了彻底的“解放”。两人分别是荣宁二府的第一号巾帼英豪,只是手段不同而已。第三,贾母的欣赏和贾府中人的好评,同样说明了秦可卿的为人:
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,生的袅娜纤巧,行事又温柔和平,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,见他去安置宝玉,自是安稳的。(第五回)这位“妥当”的秦可卿能得到贾母的欣赏和信任,甚至能成为“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”,足以证明她绝非逆来顺受、任人摆布之辈,因为贾母根本就不喜欢这类女人。她所欣赏的女性,没有一个是懦弱无能的。她最喜欢的凤姐,就是一个风头大大压过男人的“英雌”。她很看不上邢夫人和尤氏那种对丈夫唯命是从的“贤惠”女人。凤姐以下,贾母所喜欢的女人还有秦可卿和宝钗,而这两人恰恰也是书中人际关系搞得最好的两位。她们都有“温柔和平”的外表,但内心却不可能是“温柔和平”的,因为贾府中的势利眼儿们根本不认这一套,他们只认权势和利益,而且最爱欺负那些真正“温柔和平”的人。所以,一个真正“温柔和平”的人,比如说“二木头”迎春,在贾府是绝对混不出好名声来的,反而会被人瞧不起,变本加厉地欺负。因此,秦可卿和薛宝钗的好名声,恰恰证明两人的内心决不是“温柔和平”的。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势力和经济实力。她处理人际关系的手段是用精彩的马屁和体贴的谎言在人人面前“应候”。而秦可卿的娘家势力很弱,又不如宝钗能说会道,却仍能获得和宝钗不相上下的好评,获得贾母的欣赏和凤姐的惺惺相惜,其风头甚至超过了自己的婆婆尤氏,这就很说明她的手段了。
秦可卿的手段是什么呢?一点也不稀奇,只能是通过“爬灰”获得贾珍的宠幸。贾珍是现任族长和宁府老大。尤氏、贾蓉都怕贾珍。贾珍被拿下了,尤氏还有什么婆婆的威严?贾蓉还有什么夫权?秦可卿的高明之处在于不嚣张,虽然有贾珍撑腰,但她仍然“温柔和平”,能够照顾婆婆和丈夫的面子,而且对下人施加恩惠,尽可能避免人言物议。这些势利眼们得了实惠,哪有不说她好的?恐怕只有焦大例外。无怪乎贾府众人对她如此爱戴了:
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,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,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,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,慈老爱幼之恩,莫不悲嚎痛哭者。(第十三回)这些“活雷锋”的举动,就是她贿赂众人的“封口费”。但这归根到底是一件难以启齿的家丑,所以她不敢、也不能象凤姐那样理直气壮、风风火火。所以她总在暗地里顾忌,养就一个“心重”的毛病。她若遭贾珍逼迫,断不会这样心虚,也不必向所有人示惠,更不可能对宁府有这么深的感情:
这都是我没福。这样人家,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儿似的待。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,却也是他敬我,我敬他,从来没有红过脸儿。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,除了婶子倒不用说了,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,也无不和我好的。(第十一回)这象是一个受逼迫的人说的话吗?实际上,贾珍对秦可卿关怀备至,一口一个“孩子”,根本没有任何威压、逼迫的痕迹。贾珍若能骑在秦可卿头上作威作福的话,尤氏又怎么会混得不如秦可卿?这只能是因为秦可卿主动勾引贾珍,获得贾珍的欢心,从而在宁府拥有了无上的地位,以至于尤氏都要忍让三分,成了一个极其窝囊的、令人无法尊重的婆婆和妻子。俗话说,多年媳妇熬成婆,而尤氏这位婆婆,居然让媳妇把老公给抢了,自己反倒象个媳妇!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人瞧不起尤氏。否则,以尤氏的地位,怎么也不至于如此招人不待见。大家瞧不起她的同时,也不得不佩服秦可卿这位“媳妇”的手段。贾蓉的情况也类似,既然在他老子面前毫无地位,自然也要对秦可卿忌惮几分了。另外他自己也是猫儿狗儿的,还爱在婶和姨面前犯贱,正乐得和秦可卿两不相涉:“他敬我,我敬他,从来没有红过脸儿”。当今中外的“换妻”家庭或利益夫妻,不也如此吗?时至今日,秦可卿也仍然称得上是“前卫”女性。
秦可卿甚至死了以后还为贾府筹划日后的出路,这更不象是受逼迫的人所为。她为贾府所做的筹划是颇有远见的,可以看出她很有才干,可惜凤姐没有照办。有这等眼光和才能、这么会算计的女人,若不是自愿,谁能强迫得了她?就算她被人强迫,也轮不到贾珍。贾珍哪有这种本事?看看他在尤三姐面前的窝囊样子,看看他在贾琏面前的尴尬吧。此人能耐没有,廉耻心倒还有一些。办丧事时拼命花钱,哭成泪人等等,恐怕不全是装的,还有点儿良心。算起来,贾赦都比他更狠。别人如果不买帐,贾赦还会记个仇,找个人,放个狠话什么的。而贾珍整个儿就是一没辙!他这点儿能耐,跟秦可卿差远了!秦可卿有本事做到“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”,有本事让全府上下都喜欢她。这么样一个聪明细致的人,在占尽情理优势的情况下,如果真的想要应付贾珍的话,难道会应付不了?同样,如果想要控制贾珍的话,难道会控制不了?
从贾珍对秦可卿的疼爱,秦可卿在宁府的奢华和自由,以及尤氏的“稍逊风骚”来看,秦可卿的确已经控制了贾珍,从而控制了宁府中的绝大多数(焦大例外)。她唯一不能控制的,就是人言物议。这也是她最顾忌的。所以她始终不敢象凤姐那样张扬,只能取“温柔和平”的态度,日积月累,养成“心重”的毛病。
综合来讲,“爬灰”应该是秦可卿主动的行为,是她的进身手段,为的是家族地位。这样一位将公公、婆婆、丈夫全部拿下,又能用“温柔和平、怜贫惜贱”等手段平息人言物议的“长袖善舞”的女人,怎能不让其他“女强人”欣赏?无怪乎贾母当她是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,凤姐对她百般疼爱了。
二、贾珍的哀痛
贾珍对秦可卿之死所持的如丧考妣,甚至是“胜”丧考妣的态度,表明这不是愧疚,也不是作贼心虚,而是发自内心的、由衷的伤痛。
好一个令人感动的“泪人”,甚至于“恨不能代秦氏之死”!如果只是为了掩饰,他犯得上吗?最好的掩饰应该是适度的悲伤,让人觉得自然、正常。可贾珍竟然不避嫌疑,哭得比亲爹亲妈死了还伤心,反而令人生疑。何至于此?唯一的解释是:贾珍的表现有真实情感在里面。他的确悲痛万分,甚至到了无法掩饰的程度。由此可见,秦可卿对贾珍绝不仅仅是简单的“逆来顺受”或忍气吞声,一定有其它的东西,才能让贾珍对她如此倾心和“孝顺”。
那是什么呢?我认为有两点,一是秦可卿的主动,二是秦可卿的魅力。
《人物篇》概论里提到过,娇杏对贾雨村的一瞥,令雨村感念终生。在那个时代,乃至这个时代,女人若对男人主动,通常都会获得男人的由衷感激。所谓“女追男,一层纸”。如果秦可卿是主动献身,贾珍将是何等的感动呢?他和尤氏讨论秦可卿的病时,一口一个“这孩子”,发自内心的疼爱和责任感,跃然纸上。倘若是剃头挑子一头热,决不能产生这种“深情”。
另外,秦可卿可能是书中性爱能力最高的女人。警幻受宁荣二公之托,要消除女性在宝玉心中的崇高地位,安排的“教练”便是号称“兼美”的秦可卿(林的貌,薛的体)。她和宝玉一场云雨,意图让宝玉明白:这就是从女人那里能得到的最大的乐趣了。宝玉醒来,又和袭人试了一回,但似乎不再有第二回。一个初尝禁果的少男,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通常很快就想要第二次、第三次,等等,为什么宝玉竟然一次而止,没有再试?书上只提到从此袭人更加尽心,宝玉待她与别个不同,但第一次云雨已足以导致这个结果,不能证明必然有第二次。晴雯那句“我什么不知道”,多半是从两人的神态举止里看出的一些猫儿腻,也不能证明她亲眼看到了第二次,否则决不只是一句话那么简单。最合理的解释是,袭人的水平比秦可卿差得太远,宝玉和秦可卿在梦里有过一次后,“曾经沧海难为水”,觉得袭人远远不如,找不到梦中的感觉,所以一次而止。由此可见秦可卿在床第之间有何等的魅力。警幻之所以选择她来“开导”宝玉,应该就是看中了这一点。
梦里都这么厉害,现实中岂不是更加了得?贾珍能不“心疼”吗?男人本就对美女的垂青非常感激,何况秦可卿这样的绝代尤物主动来投怀送抱呢?贾珍不但会十分感激,而且作为公公,他会格外地加倍地感激。因为这位绝代尤物是顶着巨大的压力来投怀送抱的。这样“火热”的“爱情”,对贾珍这中年男人有多大的冲击?所以,一向给人粗糙、低俗之印象的贾珍,才会变成那“恨不能代秦氏之死”,“过于悲哀,不大进饮食”的“泪人”。
今天也一样,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有名声有地位有权势的老牛,晕了似的,对一些主动追求他们的嫩草感激涕零,好象真的遇见了“红颜知己”,天真地或者自欺欺人地为“爱情”发烧。你还别去“提醒”他们,否则可成了天字第一号大傻冒也!秦可卿这样的女人和贾珍这样的男人,从来就没有断绝过。
三、焦大的话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,乱嚷乱叫说:“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。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!每日家偷狗戏鸡,爬灰的爬灰,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,我什么不知道?咱们‘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’!”众小厮听他说出这些没天日的话来,唬的魂飞魄散,也不顾别的了,便把他捆起来,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。(第七回)
很多红楼梦爱好者都喜欢谈论“爬灰”和“养小叔子”这段公案。大家都认为“爬灰”是贾珍和秦可卿公媳二人,而且应该是贾珍主动,秦可卿被迫。而“养小叔子”呢,则众说纷纭,多倾向于凤姐。主要有六种说法:凤姐养宝玉、凤姐养贾瑞、凤姐养贾蓉、尤氏养宝玉、尤氏养贾琏、焦大喝醉了胡说。
我个人认为,这六种都不可能。
1、凤姐宝玉不可能
凤姐深知贾母对宝玉的疼爱,她小心翼翼地替贾母关怀宝玉,哪敢去招惹?王夫人最忌讳这种事情。她又是凤姐的亲姑姑加顶头上司,凤姐肯定是要全心全意替王夫人照看宝玉的,哪里会干这种事情?那简直是要了王夫人的命!另外,宝玉根本不喜欢凤姐,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,在凤姐那儿多待一刻都不耐烦。怎会和她亲热?袭人视宝玉为“禁脔”—连奶母都被挤走了,任何和宝玉的近距离接触,都很难逃得过袭人这个贴身人的眼睛,宝玉如果要搞这种事,也只能和袭人搞。书里明明写着,袭人是宝玉“万事起头”的人,两人的试验是宝玉的第一次。所以,如果凤姐要养宝玉的话,也不可能是在那次试验之前,只能是以后,而那时宝玉袭人两人已经十分亲密,凤姐哪儿能瞒得过袭人的眼睛?另外还有晴雯,宝玉和袭人那么秘密,都没完全瞒过晴雯。何况别人呢?贾母一直留心观察宝玉和女孩子们,什么也没发现。凤姐自己身边除了平儿,天天还围着一群男女助手,怎么可能有这种机会?2、凤姐贾瑞不可能
凤姐根本看不上他。贾瑞从来就没碰到过凤姐一根汗毛。在镜子里倒有,但不能算数。真实世界中,贾瑞只是在偶遇凤姐时作出了一些不堪的举动。对他们两人关系的评价,用和凤姐很亲近的贾蓉的一句话最恰当,曰:凤姑娘那样刚强,瑞叔还想他的帐。(六十三回)贾瑞仅仅就是想凤姐的账而已。再一个,如果已经有过这种事,贾瑞也不可能那么朝思暮想、废寝忘食的,连命都不顾了。只有对从未得手的女人,他才会如此狂热。
3、凤姐贾蓉不可能
凤姐和贾蓉贾蔷当然是十分亲密了,要不然收拾贾瑞这种事也不会派他们去。但两人并非凤姐的小叔子,而且凤姐也不是真的和他们怎么样。如前所述,她玩小男人更多是要强,没有真的性关系。她并不以此为乐。平儿也证明过凤姐是有底线、有分寸的。他们最多也就是说说笑笑,动动手脚,谈论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。说起来,贾蓉见了尤二姐的那幅德性,可比见凤姐时“亲热”多了。他敢在凤姐面前这样吗?凤姐要保持自己治家的威严,就绝不会这么不尊重。若让贾蓉贾蔷如此轻薄放肆,捏了自己的短儿,以后还怎么说人?4、尤氏宝玉不可能
尤氏一味巴结贾珍,哪敢不守妇道?“养小叔子”的人,必须有相当的“自由度”才行。这个“自由度”,其实就是权力。尤氏虽然地位很高,但实际上没什么权力,也没有后台靠山。在东西两府都是个唯唯喏喏的配角,西府的婆子都敢怠慢她。她最威风的时候也就是和惜春吵架怄气。偶尔和凤姐开个玩笑,算是最有面子,最象个主子的时候了—瞧,这么牛的凤姐,我都能和她开玩笑。所以尤氏一见凤姐就去开玩笑。书中描写:这尤氏一见凤姐,必要嘲笑一番的。尤氏这样做,是提醒大家自己虽然没权力,还是有地位的,是不可以怠慢的,于是找回一些做主子的感觉。这其实也是尤氏给读者的基本印象。“养小叔子”这种奢侈、“潇洒“的事,根本和她沾不上边。更别说“养”宝玉这条“活龙”了。还有,她凭什么“养”?她的姿色?还是有宝钗或多姑娘那样的“世人都没有的好处”?如果有姿色或“好处”,为什么贾珍对她没什么反应?或是有别人没有的稀罕东西?宝玉根本不喜欢稀罕东西,而且他见过和拥有的稀罕东西只会比尤氏的更多。最后,宝玉和袭人的特殊关系,也使宝玉彻底摆脱了在“养小叔子”一事中的嫌疑。凤姐权力这么大,又离宝玉这么近,都不可能。何况远在宁府,权力又小的尤氏呢?5、尤氏和贾琏也不可能
贾珍贾琏的关系再好,再会“破例”,也不可能共享老婆。尤二姐只是贾琏之妾,即便贾琏十分大方,贾珍都不好意思共享,只敢打尤三姐的主意,何况正配呢?贾琏整天琢磨的是他爹贾赦的妾,哪有心思找尤氏?6、有读者认为焦大喝多了胡说八道,所以不必深究。或者说只有爬灰是真,养小叔子是乱讲的。这种说法也不对。因为众小厮的反应是“唬的魂飞魄散”,这就证明焦大说到了点子上。否则,众小厮的反应一定是“义愤填膺”。而且焦大所说的两件事必然都对榫。只要有一件不实,众小厮照样会“义愤填膺”,贾蓉凤姐等人也就会理直气壮地喊打喊罚了,用不着“装没听见”。另外,焦大是动了感情的:“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。”难道他要为子虚乌有的事去祠堂里哭一场?那句“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”比喻得更为生动,说明宁府曾经硬生生地把这个家丑忍了下来,整个事件是经历过发生、议论、忍受、平息等阶段的,绝非无稽之谈。焦大可能当时就不服,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想法。此时和贾蓉斗嘴,被激怒,所以才捅将出来,目的十分明确,就是要揭丑!所以这肯定不是喝醉了胡说,而是压抑已久的心里话。正因为喝了点儿酒,他才更有胆量说出来。俗话说:酒后吐真言。
其实“养小叔子”并不复杂。之所以成了一个谜,关键就在于很多人不愿、不忍、不敢正视秦可卿的淫荡,反为她开脱,想当然地说她是“爬灰”的受害者。既然是一个被迫的受害者,秦可卿就不太可能再去“养小叔子”了。别的人选也都不合适,这样一来,“养小叔子”就成了无头案。所以,如果明白“爬灰”是秦可卿主动的话,“养小叔子”自然也非秦可卿莫属。此类破事儿,有的,就越发地有,没有的,也就都没有,这在古今中外都是常识。
所谓的“谜”,就是这样的简单:“爬灰”和“养小叔子”都是秦可卿的杰作。故而,作者才会非常严厉地判她一句:“擅风情,秉月貌,便是败家的根本”!
秦可卿有不少小叔子。她养的是谁呢?可能性最大的便是那个宁府的正牌玄孙,和贾珍贾蓉都有些不清不楚的贾蔷。贾蔷另外还和薛蟠有一腿,又和贾蓉一样跟凤姐关系密切。在这乱作一团的关系之外,他又和龄官有一段比较真挚的、比较缠绵的感情,甚至将宝玉都搞得很失落。这么一位令人眼花缭乱的“情圣”级的人物,出入宁府之中,如果与秦可卿无染,倒真是奇怪了!一来对不起秦可卿屋里那一堆陈设,二来对不起宁府那顶风臭十里的名声。秦可卿和贾珍贾蓉都搞过,贾蔷也和贾珍贾蓉都搞过,秦可卿养贾蔷,不是很自然吗?宁府那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,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”的名声,分明是将外院内闱一起骂在里面了,贾珍贾蓉贾蔷早有定论,内眷又是指谁?总不会是尤氏吧。
另外,焦大在宁府的人际关系不会好,他应该是一个人人远之的被孤立者。这种人往往消息不是很灵通。而连他都知道的事情,其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可想而知,应该是全府人民都知道的。小厮们的“魂飞魄散”,正说明他们不但对此事心知肚明,而且对议论此事的后果同样心知肚明。焦大之骂,真象小女孩评论走在大街上的“裸帝”一样,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人人皆知,又人人缄口的事实!正所谓“破坏潜规则”也。
四、学堂风波秦钟因为“傍”上了宝玉,终于得到了上学的机会。可是很快就引起议论,有了不干不净的名声。当事的四个人,金荣独不服秦钟,他的心态是:
“秦钟不过是贾蓉的小舅子,又不是贾家的子孙,附学读书,也不过和我一样。他因仗着宝玉和他好,他就目中无人。他既是这样,就该行些正经事,人也没的说。他素日又和宝玉鬼鬼祟祟的,只当人都是瞎子,看不见。今日他又去勾搭人,偏偏的撞在我眼睛里。就是闹出事来,我还怕什么不成?”(第十回)仔细看看这一句:“他既是这样,就该行些正经事,人也没的说”。金荣并不是什么好人,干的也不是什么好事情,但他仍然觉得“有的说”,原因就在于秦钟没象他姐姐那样低调,向大家“行些正经事”,反而“目中无人”。
金荣的亲戚也对秦钟很不服气:
璜大奶奶不听则已,听了,一时怒从心上起,说道:“这秦钟小崽子是贾门的亲戚,难道荣儿不是贾门的亲戚?人都别忒势利了,况且都作的是什么有脸的好事!就是宝玉,也犯不上向着他到这个样。等我去到东府瞧瞧我们珍大奶奶,再向秦钟他姐姐说说,叫他评评这个理。”(第十回)真是有意思,“况且都作的是什么有脸的好事”,说谁呢这是?只是说宝玉和秦钟吗?秦可卿的人际关系应该很好啊,可是为何如此受人鄙视?平常若行得好,干些“正经事”,别人也“没的说”。一旦有了什么冲突,别人的肝火似乎特别旺盛,迫不及待地就要跟她撕破脸皮,一点儿亏都不愿意吃。什么“秦钟小崽子”,“秦钟他姐姐”这种称呼都出来了,一点儿也不客气。焦大的爆发,不就是让他深更半夜送“秦相公”引起来的吗?
秦可卿的“心重”,正是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外的名声,所以有些抬不起头来。虽然外表对大家取亲善态度,大家面子上也都让她过得去,但实际上心中不愤儿的大有人在。一有借口或来由,便都气势汹汹地要来揭开这层盖子。有理没理,都下意识地觉得比秦可卿有理。秦可卿承受的心理压力,可想而知。现在连她弟弟都带上了同样的名声,怎不令她伤心沮丧?她的反应是:
又是恼,又是气。恼的是那群混帐狐朋狗友的扯是搬非,调三惑四的那些人,气的是他兄弟不学好,不上心念书,以致如此学里吵闹。她听了这事,今日索性连早饭也没吃。(第十回)双方的反应很是耐人寻味。地位低、不受宠的一方愤愤不平、不依不饶。而地位高、受宠爱的一方心事重重、不思饮食。弱者反占据了心理优势,即使他们并不是什么好人,在这件事上也并不是多么有理。秦可卿努力维持的面子,薄得如同一张窗户纸,轻易就会被人捅破。她对人言物议的极端敏感,别人的气势汹汹、“理直气壮”,都说明这张窗纸早已破烂不堪、聊胜于无。
可见,这类“长袖善舞”的女人,无论暗地里多么潇洒自如,在众人面前也始终是不敢见光、尴尬无比的。
不过,“学堂风波”的收场倒是很有趣。自以为占据道德优势,气势汹汹地上门来问罪的璜大奶奶,惊讶地发现“秦钟他姐姐”居然深受贾珍和尤氏宠爱,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“应得的”歧视。贾珍尤氏不但和她同仇敌忾,而且还“心焦”得忙着找大夫。吓得璜大奶奶顿时蔫了,那一团正义的“盛气”“早吓的都丢在爪洼国去了”。不知道她回去以后,会不会嘱咐其他不知内情的人们:从此以后对“秦钟他姐姐”还是“敬重”些吧。无论“有的说”还是“没的说”,都别再说了。果能如此,贾珍尤氏对你还是会“待的很好”的,何乐而不为?宁学贾蓉当乌龟,不做焦大吃马粪。
今天也一样。即使你心里瞧不起这样的女人,你也别得罪她。最好的方法,也许就是象璜大奶奶那样,珍惜着贾珍尤氏的友谊,满意地走开吧,不要想那么多了!
五、判词
秦可卿的判词,更是直接了当地、无可辩驳地证明她是一个淫妇。请看:
情天情海幻情身,情既相逢必主淫。
漫言不肖皆荣出,造衅开端实在宁。这里的“漫言不肖皆荣出”指的是荣府哪一位?是宝玉吗?《西江月》里的确说过宝玉是个不肖子孙,但那是反语。抄家虽然是因贾赦贾珍等引起,但抄出的铁证是一箱子债券,却是凤姐干的好事。其它的什么交接外官,逼死人命等,除了石呆子一事,很多都是凤姐借贾琏的名义搞的,也都算到了贾赦头上。真正的荣府不肖子孙应该是凤姐。
而“必主淫”、“造衅开端实在宁”指的是贾珍吗?前面所有的判词都是指向女性的,如果这一首突然间指向了贾珍,那就不能说是金陵十二钗了,应该是十一钗加一位珍大爷。虽然“贾珍”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名字,但还是不能把他列入十二钗中吧。这些十分严重的评语,只能是属于秦可卿的。
作者在揭示诸钗的本质和结局的判词中,一反用词委婉的常态,直斥秦可卿,不再使用曲笔,也没有表示一丝同情或开脱,这有力地证明了秦可卿不是受害者,而是出于自己主动的选择或算计,是宁府首恶。
秦可卿和凤姐这两位惺惺相惜的当家少奶奶,正是宁荣二府两个最会惹祸、最能败家的不肖子孙!
《红楼梦》里的男人在各方面都不如女人,好也好不过,坏也坏不过。秦可卿更是“造衅开端”,比凤姐还会“造”。
再看曲子:
[好事终]画梁春尽落香尘。擅风情,秉月貌,便是败家的根本。箕裘颓堕皆从敬,家事消亡首罪宁。宿孽总因情。“箕裘颓堕皆从敬”是指贾敬失职,“养不教,父之过”,没有教育好贾珍。“家事消亡首罪宁”是指在家族败落中宁府居首功。“败家的根本”则是“擅风情,秉月貌”。这总不是别人吧?除了秦可卿,宁府谁还有“风情”或“月貌”呢?难道是平庸的尤氏?
可是,仅仅擅长“风情”,又长得漂亮,有“月貌”,就是败家的根本吗?倘若秦可卿在“爬灰”中是被迫的受害者,又与“养小叔子”无涉的话,作者写出这样严重的判词和曲子,岂不是在伤害一个无辜的、可怜的、受伤害的女性?这样的作者,还说得出“女儿论”,写得出《红楼梦》吗?
判词和曲子,是透过神仙的法眼得出的结论,绝不会冤枉谁。作者对秦可卿用了“败家的根本”这样重的判词,实在是恰如其分的,因为她的“擅风情,秉月貌”,其实就是以色相谋私利,造成道德风气的败坏。
利用色相赚钱,是比较单纯、危害较小的普通妓女行为。而秦可卿的“擅风情,秉月貌”则是复杂、间接、危害巨大、影响深远的超级妓女行为。
普通妓女,单个也好,结伙也好,明娼也好、暗娼也好,都有一个共性:付出与回报当时就了断。明码标价,交易完成后就一拍两散。
高级妓女,通常保持独身,同时与一个或几个势力团体周旋。无明确的价格,也可能不收钱,换取的是情报、支持、实物等等,以追求更大的利益。
至于秦可卿之类的超级妓女,则以正经女人的面貌出现,甚至还为人妇、为人母、有家庭、有身份、有地位。但她们实质上仍是妓女本色。她们盯上的目标不是金钱或奢侈品,而是权力。她们最善于贴近握有最高权力或最有实力的人,从而获得其它类型的妓女们无法想象的巨大利益。
这种女人虽然交游广阔,实际上谁也不爱,只爱自己。秦可卿对鸳鸯说:
至于你我这个情,正是未发之情,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,欲待发泄出来,这情就不为真情了。(第一百一十一回)这个所谓“未发之情”就是指她们两人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一个人。鸳鸯是个黄花闺女,属于正常情况。而为人妻的秦可卿居然也没爱过任何男人,而且仍然把屋子布置成那样,这只能说明她是一个有“理想”、有“追求”、有“品味”的不象妓女的超级妓女。描述她卧室时所提到的一串历史上著名的时尚女人,基本上都是她的同行。这种女人不止会控制家庭,条件允许的话,她们还能控制社会,甚至整个国家。妲己那样的狐狸精,并不仅见于商朝,其实从来就没有断过。贾府就有一个,就是那位被称作“败家的根本”和“造衅开端”的秦可卿。
看清秦可卿的真面目,也就不难解释她的死亡之“谜”了。
六、秦可卿之死秦可卿之死,一说是病死,一说是上吊。
病死有书中直写的许多证据。张太医看病,确定病因,指出此病已经耽误了,预计今年一冬还挺得过去,过了明年春分就会见分晓。(我觉得,张的意思是明年春分就差不多该死了。)后来凤姐几次去看她,发现她一天天严重,越来越没指望。秦可卿自己也觉得不过是挨日子,恐怕连年都熬不过。宝玉还当场哭过一场。然后凤姐直接答复尤氏说“没戏了”,并叮嘱她及早给秦可卿预备后事。尤氏说除了棺材其它都准备好了。后来凤姐对贾母的答复很委婉,贾母也沉默不语。这一系列的原文,都是很强的、无可辩驳的直接证据。
上吊的证据也有不少,只是不如病死的证据更强而已。其中最直接的证据是秦可卿的判词里画着一个美人悬梁自尽,但判词的画都是比喻,并不能直接解释。比如“玉带林中挂,金簪雪里埋”。总不能说黛玉在树林里上吊,宝钗“白雪裹尸”吧。上吊只是最为大众所认同的荡妇的死法而已,也比较入画。其它证据有:
1、秦可卿的鬼魂教鸳鸯如何去死时,做的示范动作是吊死。而且她还告诉鸳鸯的鬼魂说:“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坐,管的是风情月债,降临尘世,自当为第一情人,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,所以该当悬粱自尽的。”(第一百一十一回)
2、死亡的突发性
秦可卿的死亡时间大约在“这年冬底”,比张太医预计得早,也出乎大家的预料—大家对张太医还是比较信服的,尤氏连棺材还没准备好,就是因为一时找不到好木材,但她估计还有一段时间去“慢慢的办”。没想到秦可卿突然死去,尤氏凤姐等虽有心理准备,仍然有些措手不及。书中还写到“彼时合家皆知,无不纳罕,都有些疑心”。这样看来,似乎又象是突发事件,比较符合上吊的结论。3、瑞珠自杀
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,见秦氏死了,他也触柱而亡。此事可罕,合族人也都称叹。瑞珠之死,既可以解释成为主殉身,也可解释为受逼迫或杀人灭口。如果是后一种,则秦可卿就可能是自杀或其它非正常死亡。虽然上吊说有不少证据,但我个人认为,还是病死说比较合理。
先看秦可卿此时的病情,坐都坐不起来。这样奄奄一息的人自己还能上吊?如果是别人帮她,为什么?杀人灭口?那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嘛。她反正也活不了几天了。而且灭什么口?最严重最丑陋的事情不过就是“爬灰”和“养小叔子”。这两件屁事儿全府人民早已烂熟于胸,也就是不说出来而已,连个新闻都算不上。就算瑞珠要去告官,死无对证的事,她还能证明个什么?平息这种事儿,甚至都用不着贾珍出面,杀人灭口更没必要。
再有,从秦可卿对宁府的感激和死后对凤姐的嘱托看,她对贾府既感恩又关心,简直就是贾府的守护神,根本不存在伤害任何人的可能,谁会迫不及待地要她死?
最后,痴情司首坐“该当”悬粱自尽的,但她总在贾府游荡,恰恰说明她没有上吊。后来引着鸳鸯上了吊,由鸳鸯接掌痴情司,才算了结,各自归位。
所以秦可卿最可能是病死。她可能得的不是好病,也许是花柳病。病因含糊,病况更不好对人讲。将来身体可能还会发生可怕的生理变化,比如说鼻子脱落、面部变形等等。贾珍为她操办如此风光的葬礼,除了伤心之外,可能也有为她遮羞的意思。不过,若真是花柳病,倒有了一个上吊的理由。上吊可以帮助逃避痛苦、掩饰病变。尤其是在确知治愈无望的情况下。但她为什么不用吞金、服毒等更容易的方式呢?难道是为了惩罚自己,好去见宁荣二公之灵?而且她在阴间仍然愧疚,所以不遗余力地为贾府盘算,游荡在贾府,接引着一个个魂灵,成了一位守护者?当然,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猜测。除此而外,我再找不出上吊的理由。而且,就算这勉强是个理由,上吊的动静也太大,实在不好操作。至少她一个人肯定做不出来,必须有人帮忙。如果是后来自杀的瑞珠帮她的话,这丫头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也算可以了,怎么还自杀?所以,平心而论,还是病死说最为稳妥。她的死之所以令人疑心,其实另有原因,在《事件篇》中有详细分析。
秦可卿的身世很可怜,是从养生堂抱来的弃婴。她对同是弃婴的弟弟秦钟期望甚高,说明她还是有向上、向善之心的。可惜秦钟这小子居然在送灵停灵期间和小尼姑乱搞,一点悲伤之情都没有,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。也不知秦业都给这姐弟俩教的什么。
秦钟临死前,一批小鬼来抓他,看来他是下到阴间去了。而秦可卿呢?她却始终在贾府徘徊,后来才得以进入情天。她在通灵世界中的身份很特殊,是警幻仙子的妹子,但她却没有神仙称号,只有小名和字。她的容貌和身体兼具黛玉宝钗两人之优点,号称“兼美”,绝对是个美女,但这并不是说她比黛玉宝钗都漂亮。黛玉的容貌让人魂飞魄散,身体却是“弱柳扶风”,不太丰满。宝钗容貌一般,但肉体让人发呆。“兼美”的意思就是说秦可卿容貌和身体都很有魅力,很吸引人。“兼”并没有“超”的意思。若论容貌,她并不象黛玉,而和香菱相象。所以只能属于第二级,所有象黛玉的女子,应该都比她漂亮,包括晴雯、尤三姐、龄官等人。
很多读者都同情秦可卿。尤其是只看过电视剧的人们,都相信秦可卿是个可怜的受害者、弱女子。甚至还因此反感作者的判词,认为作者对一个受逼迫的可怜女人太过苛刻,是出于作者的时代或个人的“局限性”,云云。研究红学的人们围绕她的身世也做了很多文章。我却认为秦可卿既不可怜,也很简单,并没有那么多高深莫测的“谜”。作者给她的判词也是恰如其分的。她只是一个历史和现实中屡见不鲜的淫妇而已。当然,她是很高档、很有“品味”的那类淫妇。一家之言,仅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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